这是我妈妈家的小坏蛋POOPY, 他最爱咬人脚指。
看我在拍照以为有得吃,在一旁痴痴等。 这坏蛋不像他爸妈那么善解人意。
妈妈从来不事先处理鸡胸肉, 所以我自小对那粗糙的肉质没好感,干干涩涩很难下嚥。
刚毕业, 成为无业游民, 自动请缨煮一家的午餐。伯母负责买菜, 她买什么回来我就煮什么。那种可以任意发挥的煮法让我享受烹饪的乐趣。三个家庭吃的饭, 每天要煮约十多二十人的份量, 天天换花样。我这新厨师还胜任愉快, 煮的人开心, 吃的人也欢喜。那时开始研究小时不爱吃的菜肴, 开始改良,才发现处理得好鸡胸肉会变佳肴。看到每天被扫清光的饭菜, 我煮得更落力。难为伯母, 那几个月厨房开销多了,妈妈说我这新厨师用葱头、蒜头煮一餐,她可以用一星期。
来个惹味的鸡柳。我都说了, 单单一味, 每个人都添饭,我则只煮清汤面裹腹。
喜欢煮的人通常会(浪费)好多配料。。。哈哈!我就是一个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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