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喜欢吃这种淡淡带着奶油香的SCONE。再接再励终于做到接近心中的那个口感。站在窗口把SCONE切半,涂上酸奶油和蓝莓酱,就这样塞入口。女儿和我抢着吃,一人一个,很满足。
把一个SCONE塞入外子口里,他皱着眉问,“那天在金马仑吃的东西是吗?”“是的,还要不要?”“不!不!不!”哈哈!接下去一定是说都不懂这东西有什么好吃。
最怀念‘烟屋’的SCONE,那一天找个机会再去吃一次。少女时代很喜欢在那儿吃下午茶。每次上去非去享受那种气氛,可是旧的员工走了,SCONE的水准是不是还象当年?曾经读过食客们的食后感,烟屋的SCONE还输给我刚去吃的那一间。同样的食物,不同的人,不同的心境,吃在嘴里化为不同的味道。当年那个在织梦的我,处在那样幽雅又充满鲜花的花园里用下午茶,所以SCONE是好吃的。如今再去恐怕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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